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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“不管什么理由,物管也不能拖欠我们的装修保证金。”昨上午,沙坪坝区科强锦龙苑30多住户一起向福光物业管理公司追讨装修保证金,区信访办、物价局、房管局三部门现场办公,敦促物管两月内清退业主的保证金。
业主张先生介绍,他们是2007年8月接的新房,现已入住380多户。业主入住装修时,都与物管签订了装修合同,双方约定,业主装修时交2000元装修保证金给物管,半年后,物管退还业主2000元钱。
张先生说,前期入住的业主装修半年后,已退还2000元保证金,到现在,与张先生同期入住、所有装修半年后的业主都没领到这笔钱。物管称,现在没钱给,原因是开发商欠了他们的物管费,资金周转困难。
按理,保证金不能动用,物管怎么就不能退呢?事后,业主委员会与物管交涉,物管答应退还,但无具体还款计划。
沙区信访办获悉后,立即协同区物价局、区房管局进行紧急协商,责令该物管拟出具体清退计划。
该物管公司胡总称,公司的确动用了保证金给员工发工资,原因是开发商欠了他们20多万元物管费,造成资金周转不畅。目前已清退了80%,还有50多家没清退。他表示,即使砸锅卖铁,也要在两月内清退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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